梅姐在彭博社的BusinessWeek上 透露了一些陈年往事,故事要从2004年讲起,在Gmail初期,梅姐一直不希望Gmail里被插入广告,但有一位叫做Paul的工程师(估计就是 Gmail之父Paul Buchheit)在一夜之间完成了广告的部署,然后就背着梅姐霸王硬上弓的将广告给上线了。梅姐一大早打开Gmail才发现,广告已经出来了。
不过梅姐并没有被惹怒,而是发现这些广告似乎还不错,她给几个驴友写信讨论徒步旅行的事情,结果邮件旁边就出现了登山鞋的广告。Paul Buchheit已经知道如何检索邮件文字来找出匹配的广告的技术,所以这些广告看上去都很有相关性。
很快,Google二位创始人Larry Page和Sergey Brin也发现了这些相关的广告,于是Google决定不仅仅是放在Gmail里,而是将这个技术拿给第三方网站使用,让他们展示与页面相关的广告,进而 和Google一起获得收入。这就是后来的AdSense,Google去年从它身上可获得50-70亿美元的收入。
另外梅姐还说假设Google主页允许投放广告的话,估计费用会在千万美元级别(当然他们不会疯狂到这么做)。梅姐还表示自己曾经对摩托罗拉的StarTAC手机很痴迷,买了一大堆。
梅姐差点就成了阻止广告的英雄!差了一点儿,就差了一点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