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员要为安全漏洞负责任?

如果你因为吃了一家餐厅的食物而中毒,那么你可以起诉这家餐厅,但同样的逻辑是否能适用于软件?比如说,如果你因为用了一个软件而中毒(计算机病毒),那么你是否可以起诉软件开发者?剑桥大学安全研究员Richard Clayton博士认为,软件开发商要为软件中可避免的安全漏洞带来的损失负起责任。软件开发商一般会在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中要求用户同意不因为安全漏洞而起诉它,Clayton认为应该删除这种免责的权利,他的观点得到了欧盟官员的支持。不过,软件巨人微软利用另一个类比去反驳这种观点,它说入室抢劫的受害者不可能想到去起诉门和窗户的制造商。